入会须知
根据国家、省建立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工信局主管筹备成立“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简称宝鸡企联会),作为我市企业、企业家(雇主)组织机构唯一代表,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建立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同时,宝鸡企联会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将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科学管理、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激励创业创新、提高企业家素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单位名称: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筹)(市民政局宝民社字[2011]第14号通知书核准)。
二、单位性质:全市性法人社会团体,会员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宝鸡企联会是我市企业(雇主)组织机构唯一代表,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宝鸡企联会建立宝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宝鸡企联会代表会员维护企业(雇主)权益,协助企业建立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
2、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在会员企业中负责推荐企业和项目,参与争取中、省和市级扶持资金的申请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主办我市在宝鸡企联会会员中开展的各类企业和企业家树模评先表彰奖励活动,如功勋企业、最佳成长性企业、优秀企业家、功勋企业家等活动。负责在会员中推选企业和企业家代表我市参加国家、省级各类树模评优表彰活动。
3、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企业和企业家联谊、企业家体保健和企业家智慧之光、参观考察、调研培训等活动。
4、以维护会员权益为最高宗旨,全心全意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四、领导机构:邀请副市长王宁岗担任顾问委员会主任、原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毛跃利担任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由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专务龙平担任会长等。根据会员单位申请和缴费意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常务理事等。
五、业务主管单位: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上级业务指导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陕西省企业家协会、陕西工业经济联合会。
七、登记管理机关:宝鸡市民政局。
八、办事机构: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行政西路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505室
联 系 人:孙 霞
联系电话:0917-3229819
邮 箱:734279960@qq.com
九、会员吸收范围:凡承认《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章程》,承诺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在宝鸡市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种行业领域各种所有制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以申请加入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成为团体会员。上述单位的经营管理层领导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十、入会材料:申请加入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需提交以下入会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入会申请书》一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或《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800字以内的单位情况简介一份;
十一、入会程序:
1、企业或个人填报《入会申请书》,申请入会的企业指定一名领导代表团体会员行使会员权利(一般应为主要负责人),还可推荐1-2名领导成为个人会员(免会费)。
2、办公室收到入会申请书后,审核确定会员资格。
3、入会申请批准后,发出批准入会通知,填报团体会员登记表和入会材料,缴纳会费,颁发牌匾及会员证书。
十二、会费标准:
(1)常务副会长单位(发起人):每年13000园
(2)副会长单位(发起人):每年8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6000元
(4)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
十三、会费缴纳方式:银行汇款或到办公室缴纳现金。
收款单位: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宝鸡政府广场支行
账 号:2603037309200027062
表格下载:
入会申请书 团体会员登记表 个人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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